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
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是安宁市国有企业,隶属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由安宁市公安局于1992年组建的“安宁市保安服务部”改制而来。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由最初单一的人防业务发展成为了现今涵盖人力防范、技术防范、武装押运、金库守护、款包寄存、汽车租赁、劳务派遣等一站式、全方位、综合性的保安服务企业。面向社会招聘以下工作岗位人员:
安宁市青龙学校
2022年合同制财务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计划
财务人员1名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聘任岗位相应的会计资格证;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以报名之日计算,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交到招聘单位。报名地点:安宁市大屯新区景兴路业务综合楼,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8686289
(二)报名所需材料
《安宁市青龙学校2022年合同制财务人员报名表》现场填写、身份证、毕业证书、会计证扫描件各1份。
(三)报名时间
2022年2月8日至2月11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格审查
由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通知考生本人。资格审查通过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安宁市青龙学校2022年合同制财务人员招聘公告》中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比例为1:5及以下的不再进行初试环节,直接进入复试环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比例超过1:5的需进行初试。初试主要考察考生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财务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初试由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组织,青龙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初试。
2. 初试成绩只作为是否进入复试的依据,不计入考试成绩,初试成绩现场公布。
(二)复试
1. 复试包含笔试和面试,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5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复试。因特殊情况达不到1:5比例的可照常进行复试。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及复试时间、地点通过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公众号发布。
2. 笔试内容为财务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方式为闭卷。面试采取财务专业知识问答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 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4.复试由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和安宁市青龙学校代表5人组成复试工作小组。
六、考试成绩公示
考试综合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
七、考察和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二)考察和体检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合同制财务人员管理、考核及待遇
(一)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各招聘单位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聘用财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本次招聘的财务人员为安宁市青龙学校合同制员工,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半年)。用学校每年对合同制财务人员考核1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本次招聘的财务人员须于2022年3月1日前到岗,具体时间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上班之日起起薪。
(四)工资待遇由安宁市青龙学校予以保障,每人每月保障7500元(其中含工资、个人和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社保费及劳务公司服务费),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由学校考核发放。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教师代表、党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招聘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放弃声明);
2.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所有。
Copyright C 2009-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聚才人力资源 皖ICP备20008326号-14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科技创业园18#206室 EMAIL:qlwl@foxmail.com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