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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有专项指标】2024狱警招聘汇总,请战友们转发!

来源:保安招聘网 时间:2024-01-22 01:20:39 作者:保安招聘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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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中的狱警岗位,是公务员岗位,需要经过公务员考试。狱警属于公务员里的冷门岗位,每年报考人数比其他单位少,竞争比较小。监狱还是每年公考的招录大户,几乎年年扩招,考试难度小,上岸分数低。而且,很多监狱岗位对学历要求不高,大专及以上可报。监狱属于司法系统,是省直单位,工资待遇按省直标准发放。除了基本工资外,还有司法补贴、警衔津贴、执勤补助、加班补助等额外补贴。狱警的收入会普遍高于普通单位公务员。如果有想法的小伙伴可抓紧时间报名。

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报考年龄要求:

  (1)报考公务员和省级人民法院机关、省级人民检察院机关、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1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对于2024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除省级人民法院机关、省级人民检察院机关、省级公安机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外其他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1月22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对于2024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或报考法医、狱(所)医、心理矫正等职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所辖乡(镇、街道)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

  7.定向到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的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符合条件的职位。

  8.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主要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月。

  9.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报考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截止2024年12月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应累计服务满2周年。

  (2)截止2024年12月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或由贵州省选派在外省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应累计服务满2周年。

  (3)截止2024年12月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应完成项目服务期。

  以上(1)(2)(3)类人员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时,学历要求参照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人员执行。

  另外,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且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报考本次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4)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且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5)截止2024年1月,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名单详见附件3)的乡(镇、街道)工作满3周年且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可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10.报考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报考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截止2024年1月,工作表现好,群众认可,任职3周年以上且连续3年考核称职及相当等次以上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可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

  (2)截止2024年1月,由省、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连续满2周年且工作表现好的人员(两类工作队的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可报考驻村所在县(市、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的职位。

  11.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人员须为退役军人。

  12.报考残疾人职位的人员须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等级。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上注册和报名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9:00至1月26日17:00,报名网站为“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报考者进入报名网站并通过“贵州省2024年度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以下简称“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者须仔细阅读《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和《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者根据职位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4),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者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24年1月22日至1月25日期间,每日10:00、14:00及19:00对报名情况进行更新,供报考者参考。报考者可通过“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拟报职位的报名情况。报名结束后,于2024年2月上旬前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详情请浏览: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6142名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2日至2006年1月21日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提交报考申请、上传照片等图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参加笔试确认、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8:00至1月26日16:00。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024年1月22日8:00至1月24日16:00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显示各招考职位报考人数等情况,1月24日16:00之后,不再显示各招考职位报考人数。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集中,届时会影响资格审查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

  2.上传照片等图片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寸jpg格式,100KB以下);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等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考指南、专业参考目录、职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个人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1月26日12:00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1月26日16:00准时关闭,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4.参加笔试确认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于2024年2月19日8:00至2月21日16: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参加笔试确认。确认通过的,系统提示“确认成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不能参加笔试。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3月12日9:00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详情请浏览: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1530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招录机关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县(市、区)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技工院校、中专;

  (七)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1月17日9∶00至1月23日17∶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及《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填写诚信报考信息,如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选择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已经报考涉密等线下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网上注册报名,如果重复报名缴费则网上报名无效,也不退还报名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1月17日至1月22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引导考生合理选择职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报考人员可于1月17日至1月24日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1月17日9∶00至1月23日17∶00,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的或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初审不通过的,可完善个人注册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1月23日17∶00后,所有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注册信息或报考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涉及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招录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录机关联系。省直机关、省监狱戒毒系统和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可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务员专题的相关下载“招录部门联系电话及信息发布网站一览表”查询,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招录机关联系方式在各地指定网站查询或咨询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

详情请浏览: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10457名公务员公告

河南省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9900名公务员公告

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在境内就读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报考法官助理和检察官助理等职位的,学历学位条件还须相应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等相关规定。

  (八)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1.对于报考职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2.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3.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月。

  4.招考职位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须是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我省原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及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我省招募的参加“政府购岗”计划、特招医学毕业生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也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考的职位。在原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的事业编制人员和本县退役士兵,可报考本县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考的职位。

  5.招考职位要求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报考者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职位。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司法机关面向社会招考的职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名程序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程序包括报名申请提交及资格初审、报名确认和缴费、准考证打印三个环节,具体要求为:

  (一)报名申请提交及资格初审

  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录用全过程必须一致。报考者可于2024年1月18日9:00至1月24日17:00期间,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和有关要求进行注册、报名。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报名前,须认真仔细阅读并签订网上报名协议、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逐一对照,结合报名系统提示,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

  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名提交审核成功的,即为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1月24日17:00前如实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也可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1月24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不能再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不对报考者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初审通过不代表报考者符合职位报考条件。

  为方便报考者,本次考试在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均设置考点,可按方便、就近原则自行选择1个考点城市。

  报考者须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或虚假填写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或存在不得考录情形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报名确认和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月31日9:00至2月4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可直接与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各招考职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当不低于5:1。对原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职位,报名缴费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可放宽到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录用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核减、取消职位情况,以及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名单、重新选报职位的相关要求,统一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公布。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招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取消职位公布后至2024年2月11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能重新选报职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三)准考证打印

  已报名确认并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3月12日9:00至3月17日9:3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详情请浏览:河南省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9900名公务员公告


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17307名公务员公告

招考职位

  全省各级机关计划招考公务员17307名。报考者可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s://www.gdzz.gov.cn)、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hrss.gd.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或“粤省事”“广东发布”微信公众号查阅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报考各地级以上市各级机关职位,也可通过登录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进行查阅。

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1月16日至2006年1月15日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1月16日以后出生)。

  报考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1月16日至2006年1月15日期间出生)。

  报考地级以上市各级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3年1月16日至2006年1月15日期间出生),报考此类职位的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类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狱医、心理矫正类等特殊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8年1月16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机关特警类职位的年龄为18至25周岁(即1998年1月16日至2006年1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除外)。

  5.具有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限报服务(入伍)所在市、本人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机关相关职位;此类人员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非专门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6日9︰00至22日16︰00。

详情请浏览: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17307名公务员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4年度

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全兵团2024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2日至2006年1月22日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经所在高校党组织推荐,可报考选调生职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疆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和兵团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户籍,可报考专门面向当地户籍(生源)招考的职位;在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名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报考者可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查询。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二)网上报名

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报名。

1. 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可于2024年1月22日12:00至1月28日18: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报考职位条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4年1月22日14:00至1月29日18:00期间登录兵团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4年1月28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2024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可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职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退役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3. 报名确认。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4年1月30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并打印《报名表》。逾期不办理网上确认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考录费用包括: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

4. 录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笔试开考比例为3:1(缴费确认人数:职位录用计划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职位录用计划。其中,南疆师市、边境团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团场、五类以上地区团场职位,狱医、心理矫正等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残疾人职位,专业要求为法学类的行政执法类职位可不设开考比例,具体详见《职位表》。

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将于2024年1月31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2月1日至2月3日18:00。被取消招录职位且不申请职位改报的报考者,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予以退费。

5. 打印准考证。确认缴费后,报考者应于2024年3月11日至3月17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招录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报考者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 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B类和C类。兵团、师市机关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团场机关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行政执法类职位,使用申论C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者须统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考试范围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和《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2. 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16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上述考试在乌鲁木齐市和兵团辖区各师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 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南疆职位、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

报考者可于2024年4月中上旬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无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

1. 资格复审。面试前,招录机关或者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2. 职位调剂。无人报考或因报考者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出现空缺的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指报考者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调剂公告、职位等信息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3.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并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四)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还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规定执行,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详见《职位表》。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报考者因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按该职位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每个职位的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进入考察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和《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要求,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对于通过特殊职位招录等录用的公务员,应严格履行约定的服务年限(一般不少于5年),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机关或者其他职位。

特别提醒:

在考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将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请广大报考者随时关注。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兵团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附件: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4.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5.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4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局

2024年1月

http://btpta.xjbt.gov.cn/c/2024-01-20/8320342.shtml

2024年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公告

本次共计招聘6142人
其中监狱系统招录459人
报名时间:1月22日-1月26日
笔试时间:3月16日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网上报名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9:00至1月26日17:00,报名网站为“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报考者进入报名网站并通过“贵州省2024年度公务员考录专题网页”(以下简称“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者须仔细阅读《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和《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02
笔试安排

(一)笔试内容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150分)和《申论》(分值150分),其中《申论》科目实行分级考试,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和市(州)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县(市、区)级机关(含派出机构)和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00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详见《贵州省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4年3月16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4年3月16日下午14:00—16:30《申论》(A、B类)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4年3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共设省直、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10个考区。省直考区设在贵阳市,其他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必要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设置考点。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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