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星港学校创办于2005年9月,目前学校共有在校师生5000余人。学校先后获得全国中小学百强教育教研单位、江苏省中小学校创先争优先进集体、江苏省平安学校、江苏省青少年发明摇篮、江苏省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示范学校、苏州市文明单位、苏州市十佳园林式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综合发展示范学校等荣誉。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品学兼优的应届毕业生或优秀在职教师。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初中: 语文 数学 英语
二、岗位性质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以企业化管理和事业编两类人员性质招录教师。近年来,园区教育系统积极顺应人事制度改革,以企业化管理身份招录教师,采用合同聘任、岗位管理,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统一参加园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公积金)乙类综合保障计划。企业化管理教师与事业编教师同工同酬,同一专业发展、同一晋升渠道、同一岗位要求、同一事业待遇。高层次紧缺型人才通过专场招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以事业编引进。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关爱学生,忠诚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心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任职资格条件。
(一) 应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须为2024届应届毕业生,应聘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二)在职教师
1.学历条件
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年龄及荣誉条件
一是有潜力的青年教师。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班主任或毕业班授课经验丰富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是成熟教师。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是骨干教师。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区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年龄3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是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主要面向全国优秀骨干教师,具体招聘条件由园区教育局另行发布公告。
备注:
1.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2.具备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不一致,可一事一议。
四、招聘流程
学校发布招聘公告,收取并审核筛选应聘资料,组织校内笔试、业务考核、面试后,按本校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紧缺学科可放宽至1:2的比例)择优推荐至园区教育局参加区域考核,园区教育局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备注:
1.在招考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拟录用人员须在完成考核后一个月内至苏州工业园区体检中心(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200号)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未达“合格”者不予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3.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到苏州工业园区,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在职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如逾期未能提供相应证书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约的,取消录用资格。
4.新录用人员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不受3年服务期限制。
五、应聘方法
第一步:下载并填写附件《星港学校应聘人员登记表》(粘贴近期照片)、《星港学校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荣誉获奖、职称证书等)扫描,放入同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
第二步:将上述两份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压缩包分别命名。方式:学段+学科+姓名+应届/在职+(登记表/汇总表/证明材料),然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yuxiaoling@myxg.cn,邮件命名为:学段+学科+姓名+应届/在职。
(因人手有限,应聘材料恕不一一答复、退还)
六、联系方式
1.详细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飘逸路9号
2.邮编:215021
3.联系电话:0512-67607288-808
4.联系人:余老师
5.学校网址:myxg.sipedu.org/
本公告中学科需求按照实际招聘进度实时更新,请各位应聘者及时与公告内招聘电话沟通,以了解学科需求动态。
附件1:星港学校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附件2:星港学校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 更好地选拔教育人才,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和省市人才招引有关政策,结合射阳教育实际,现将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校园公开招聘计划31名,分两批组织进行校园公开招聘。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一)》(附件1)和《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二)》(附件2)。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5.志愿在射阳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须具有与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与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认定证明,并提交个人承诺书,确保在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7.具备《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一)》(附件1)和《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二)》(附件2)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20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20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和学位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简章)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④2024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射阳县教育局相关下属事业单位、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在盐城师范学院和江苏师范大学设点实施校园招聘。具体招聘信息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eyang.gov.cn)和相关高校发布。
(二)组织招聘
1.报名
本次校园招聘分两批次实施。每批次具体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方式以及咨询电话安排如下:
批次 | 招聘岗位 | 岗位信息 | 报名 时间 | 招聘 地点 | 报名 地点 | 报名 方式 |
第一 批 | 高中政治教师 高中物理教师 高中地理教师 高中历史教师 高中心理健康教师 高中体育教师 | 详见 附件1 | 4月12日8:30至18:00 |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大学生就业招聘大厅(西教2号楼一楼大厅) | 现 场 报 名 |
第二批 | 高中语文教师 高中化学教师 高中生物教师 高中数学教师 高中美术教师 高中英语教师 | 详见 附件2 | 4月19日8:30至18:00 | 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 | 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师苑宾馆一楼大厅 | 现 场 报 名 |
咨询电话:
江苏省射阳中学石老师:13815531668
射阳县高级中学崇老师:15195138102
射阳县陈洋中学彭老师:13851148418
射阳县盘湾中学安老师:13485225310
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一)》(附件1)和《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二》(附件2)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并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一致。
每位报考者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见附件3),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及个人在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的承诺书。
④2022年、2023年和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上述报名表、相关证明及证书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
2.资格审查
射阳县教育局相关下属事业单位、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本次校园公开招聘中,所有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请县人社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在收到审核结果后当场陈述申辩。
3.考试
本次校园公开招聘考试由射阳县教育局相关下属事业单位、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①笔试时间、地点:现场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未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②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
③笔试成绩:笔试总分为100分, 设60分合格线。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时公示。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面试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2)面试
①面试时间、地点: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对电话联系不上的拟进入面试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处理。考生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②面试要求:面试内容为微型课。微型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相对应的相关教材某一课时,备课时间40分钟,微型课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4.公示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核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核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电话通知,电话联系不上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县教育局相关下属事业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四)选岗
报考需要选岗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为序依次进行选岗 (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进行选岗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因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需要选岗的岗位在选岗以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岗位缺额的,将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入编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新聘人员首聘服务期为3年,所聘人员享受射阳县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所有通过拟聘用公示的人员个人档案于2024年8月20日前寄送到射阳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档案室(地址:射阳县滨湖大道10号,邮编:224300)。2024年8月31日前可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到射阳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回避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相关下属事业单位、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中共射阳县纪委监委第六、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射阳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2359681。
中共射阳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2382036。
附件:
1、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一)
2、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二)
3、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4、承诺书
射阳县教育局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8日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盐城市解放南路285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B16、B17岗位需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4月2日9∶00-4月15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2日9∶00-4月16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2日-4月1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2日9∶00-4月17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由学校在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各项考核,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表中对本科专业提出要求的还需要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所学课程证明材料。若2020年9月30日前未来得及办理或2020年10月1日以后回国的,应按照教育部《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第二项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对专业方向提出要求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工作证明材料;有党员要求的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等)。
(二)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试讲;③面试。
1.笔试
(1)笔试不指定范围,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
(2)笔试时间将在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按照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50%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5,确定试讲人选。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进入试讲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网址:http://renshichu.yctei.cn/main.htm)。
2.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在试讲合格者中,按笔试和试讲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
面试,按照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30%、试讲成绩按30%、面试成绩按4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583908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58391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3月29日
Copyright C 2009-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聚才人力资源 皖ICP备20008326号-14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科技创业园18#206室 EMAIL:qlwl@foxmail.com
Powered by PHPYun.